我們都知道,由于新型冠狀病毒的影響,全國各地的酒店都已經關門暫停營業(yè)了,所以疫情期間是不能舉辦酒席的,隨著國內疫情得到控制,國內的很多酒店也恢復營業(yè)了。那么今年4月份可以辦酒席了嗎?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!
4月份不建議辦酒席。
隨著疫情形勢的好轉,現在基本上都已經復工復產了,我們的工作基本恢復到了正常狀態(tài)。而且也已經有很多省市開展了開學工作,學生們也有序回到了校園,眼看著社會的方方面面逐漸回到正軌,不少準備辦酒席的人開始蠢蠢欲動了。
但實際上,現在疫情還沒有結束,即使是復工開學,也是做足了防護工作和消毒殺菌工作的,公司里也不會開展會議等聚集性活動,學生上課也會提前做好開學準備,保障學生和老師的健康安全。另外,雖然現在已經復工開學了,但是現在網吧、ktv等娛樂場所都還沒有恢復營業(yè),這就說明我們現在仍然不能掉以輕心。
雖然沒有明確規(guī)定說現在不能辦酒席,但是建議大家還是將辦酒席的時間繼續(xù)推遲一些,這不僅是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,也是為了眾多親朋好友的安全著想,一旦因為一場酒席導致了新冠病毒傳播,造成數位親友感染上新冠肺炎,那可就得不償失了。
估計等到6月份就可以辦酒席了。
首先,辦酒席還是謹慎選擇4月份,4月份雖然不是旺季,但目前還不能確定疫情什么時候能夠結束,而且不管是籌備,還是通知親友,時間都比較倉促。
5月份的酒席,還是直接避開吧!不要跟婚禮旺季日子去搶檔期,因為就算沒有疫情的“插足”,這段時間也沒有什么好的婚禮資源可以選擇了。
6月份是斑斑認為最佳的選擇,一來不會把原本上半年的婚禮拖延太久,二來天氣相對適宜,其中還有一個端午假期(端午假期的婚禮還是可以爭取一下的~),不過還是需要提前與婚禮公司預定好檔期,原定2、3月結婚的新人數量可觀,所以檔期還是很緊俏的哦~
當然也可以考慮7、8月份,傳統(tǒng)的婚禮淡季,有足夠的優(yōu)質資源可以選擇(但是天氣炎熱,一定要做好防暑的準備,戶外婚禮還是不要考慮了吧),并且也可以省出來一部分開支。
在疫情的最后階段,目前來說,在農村辦酒席依然不合適,這個答案是毋庸置疑的。
原因有以下幾點:
1.病毒是通過唾液具有人傳人的特點。酒席上的人員集中,而且來自不同的地方。每個人曾經去過什么地方,接觸過什么人尚不清楚(盡管有關部門都在嚴防死守,加大巡查力度,但是有些人還是刻意的隱瞞自己的行程)身上是否攜帶病毒都是未知數,如果這個時候辦酒席就是加大了被傳染的風險。
2.這個時候辦酒席,也加大了人員的流動性,更是給防疫工作帶來了不確定性,嚴重的會導致之前的努力功虧一簣。
3.盡管是在最后的階段,我們也不能放松警惕。越是最后時刻,越要提高自己和大家的防范意識。我們現在的寧靜和安全是多少醫(yī)護人員和在一線的所有人員不顧自己的安危,甚至是用自己的生命換來的。
通常情況下,消費者在簽訂餐飲服務合同時會交付一定數額的定金,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。《合同法》、《擔保法》規(guī)定了相應的“定金罰則”: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,無權要求返還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,應當雙倍返還定金。
但在非正常情況下,可以不適用定金罰則。《最高院關于適用<擔保法>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122條就規(guī)定:因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,不適用定金罰則。
因此,我們認為,目前所發(fā)生的新冠肺炎疫情,屬于非正常情況。消費者因疫情影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而要求解除合同,不屬于“違約行為”,不適用定金“不退還”罰則;如酒店因此要求解約的,也不適用“雙倍返還定金”罰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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